武陵观察网 历史 从租庸调到两税法,浅谈唐代土地制度变迁

从租庸调到两税法,浅谈唐代土地制度变迁

土地政策自古便是困扰无数统治者的难题,而且不同的时期也需要对土地政策进行适当的变革。这看似简单,实则牵一发而动全身,土地政策的不同会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百姓的生活水平,甚至会引起饥荒。

面对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历代帝王都在不断寻找着最好的解决办法,所以土地制度和纳税政策也在不断变化着,其中最典型的是唐代的土地政策的变化。

从原先的租庸调改为两税法。租庸调以均田制为基础,分发土地进行粮食或者布匹征税,后来的两税法改为征收钱财,在一定程度减轻了百姓的税收压力,在当时,两税法解决了百姓因逃役而流离失所的现象。

一、何为租庸调和两税法

租庸调和两税法都是朝廷的税收制度。租庸调起源于北魏,唐朝前期的租庸调主要分为四种,分别为租、庸、调和杂徭。租庸调是政府最主要的税收来源,也是国家政治经济方面的经济基础,在国家财政收入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租庸调

租庸调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均田制是朝廷进行授田的一种土地制度,在唐初,朝廷刚刚经历完战争,手中剩余大量的闲田,于是采用前面朝代就使用的均田制进行分配土地。

在当时,均田制分配的土地是每人八十亩口分田,二十亩永业田。口分田就是粮田,名义上为朝廷授田于民,但实际上这部分的土地还是归属于国家,朝廷会在人死后将土地回收并且继续分给其他人。

永业田与其不同,也被称为树田,一般被栽种果树等,而且这部分的田地可看作是百姓的私有财产,可以继承或者转卖。

这两种田地结合在一起,也是土地公有制和私有制的结合,部分土地由朝廷分发,后来唐朝经历安史之乱,土地制度经过变革,也就是应用了两税法,才将土地性质转变为了私有制。

王公贵族还有僧人是不需要交税的,而且他们所分发的是可以继承或转卖的永业田,交税的任务基本都落在百姓的身上。纳税群体少,但整体纳税额较多,这就导致了百姓交不起税的情况,一旦遇到天灾人祸,地里没有收成,百姓无力交税,再加上租庸调的税收过于复杂,地税户税人头税还有各种杂税,这种税收制度存在重复征税的缺点。

租庸调虽然增加了朝廷的收入,却让百姓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税收政策急需简化,两税法也因此产生。

(二)两税法

两税法是由唐朝宰相杨炎提出的一种新的税收政策,不同于之前的租庸调制度,两税法不会过重的依赖于分田制。两税法将租庸调中所需要缴纳的谷物、布匹等换成了征收等量的钱财,并且只需要一年交两次税,也因此被称为两税法。

两税法中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即户税的话只计算在当地有有地的本地人,两税法还在以前的地税户税的基础上统一了其他的各种杂税,这大大的减轻了百姓的税收负担。

在租庸调制度中不需要纳税的王公贵族、僧侣等群体,在两税法中也一视同仁,进入纳税行列。两税法的实行有点阶级平等的含义,扩大了税收人群,增加了朝廷的税收收入,自然也就减轻了百姓的税收压力,大量农民结束了逃亡之旅。

虽然后来两税法在贪欲不断增长的统治阶级面前再一次成为了他们剥削农民的工具,但不可否认的是,两税法确实在某一段时间被人们看作是希望,救黎民于水火。

二、土地制度变更的原因

唐朝的租庸调是延续以往朝代的土地制度,其土地主要由国家进行分发,部分土地也可进行交易买卖。

唐朝通过租庸调很快的恢复了之前战争中的损失,并且奠定了盛唐的局面。租庸调是唐前期的一个重要的税收手段,每年的税收收入占唐朝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

租庸调在此之前已经经历过近千年,这么长时间的土地政策为何在唐朝没有延续下去,反而被两税法所替代了呢?

(一)百姓交税负担过大

唐朝初立,天下久于战火纷扰,百姓凋残,田亩荒废。均田制是最适合当时情况的一种制度,可以快速恢复社会生产力,并通过向百姓分发土地的方法来进行征税。

租庸调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上的,“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由此可以看出租庸调与土地田亩,人口户数,个人情况等有关。租庸调不仅要收取土地税,还要根据家中人口来收税,而且两者不相冲突,需要同时缴纳,还有其他的很多杂税,甚至还要通过服兵役来免税。百姓纳税压力过大,这导致很多人为了逃避朝廷税收而出逃,百姓因为税收而流离失所,这种情况到后来愈发严重。

再加上朝廷官员贪腐严重,虽然朝廷明文规定每人可以领取一百亩田地,但实际分配到的土地远远不足一百亩,朝廷征税是却依旧按照一百亩的标准进行征税,甚至在百姓逃亡后,朝廷还下令让逃亡那家的邻居代为缴纳税额,这加重了百姓逃亡的程度。

授田不足,征税过重,百姓入不敷出,难以承担巨大的税收压力,这导致很多百姓流离失所。

朝廷为了挽回这种局面,曾下令让人归还其所占的田地,“苗稼见在,课税俱免”,这些措施生效过一段时间,但很快又恢复原样,这也让统治者认识到了一个根本问题,也许租庸调并不适合那时候的唐朝了,所以才会想到改革,也才想要减轻百姓的生活压力。

(二)唐朝人口变多

唐初时刚刚经历完战争,人口较少,《通典》中记载:“大唐贞观户不满三百万。”

即百姓户数不到三百万,人口大概在一千二百万左右,而在天宝年间,户数已经达到了八百万左右。近三倍的人口增长,让按照人头征税的百姓压力剧增,不少人选择兵役免税,还有人因为不堪重负而流离失所。

武则天时期,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于是有了《武周长安三年沙州敦煌县典阴永牒》中记载的“逃人若归,苗稼见在,课役俱免,复得田苗。”

可见免税对于百姓来说具有多大的诱惑力。

后来因为安史之乱,朝廷虽然平复了战乱,但同时也花费了巨大的代价,国库亏空,而百姓因为战乱没有收入,纳不起税。

面对两难的境地,唐德宗采取了丞相杨炎的建议,进行了土地改革,将原来的租庸调改为了两税法。

百姓们也从之前需要缴纳多种杂税变成了只需要缴纳地税和户税,地税根据地产的多寡收取,户税按照户等的高低征收,朝廷也进行了每年只征夏、秋两次税。

在播种和冬季则不征税,这大大减轻了百姓的负担,还解决了国库亏空的问题,增加了财政收入。

人口的增加也导致朝廷可分配的土地变少,于是在当时还将土地分为宽乡和狭乡,即人少地多的地方称为宽乡,人多地少的的地方称为狭乡,就如现在的西北部地区则为宽乡,东部沿海就是狭乡。

在狭乡土地不够分配的时候,就会“减宽乡口分之半”。但后来人口越来越多,宽狭乡的方式也不够支撑朝廷对于土地的分配,还采取了别的分配土地的方法,比如会给失去丈夫的女人只分配三十亩的土地,同样的他们部分税收也会减少。

后来加上战乱等原因,分田制难以支撑下去,租庸调也难以维持,两税法应运而生,在唐朝维持了156年的租庸调制度也正式结束。

(三)唐朝衰败,农民起义

安史之乱后,唐朝开始由盛转衰,战争中政府耗费了巨大的财力物力,政府陷入了财政危机。再加上此时的租庸调制度已经不是唐初时的那样,官场腐败严重,百姓交不起税,纷纷逃税,每年的税收收入少的可怜。

之前朝廷允许成年男子可以通过服兵役来抵税,开始时军队兴盛,人们对于当兵保持着很大的热忱,但由于那是唐朝实行的府兵制,即战时当兵,闲时耕种,甚至有时候直接被王公贵族当作府上的下人一样差遣,府兵的地位渐渐变低,再后来就成为了类似下等人的存在,人们再也不愿意服兵役,而且这个时候朝廷贪污腐败现象日益严重,百姓也对朝廷渐渐失望。

百姓开始流离失所,朝廷失去了大量百姓,军队中的军人也少了很多,军事能力和财政收入都大幅度下降,这也是唐朝衰败的开始。

再到后来百姓受不了这样的税收政策,纷纷开始农民起义,虽然都被朝廷镇压,但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总结

租庸调和两税法都在一定程度上取得过成功,两种方法各有各的优缺点,并不能进行比较,只是各自所适合的朝代背景不同,历史在一定的时间就需要变革与发展。

一成不变的制度遇上发展的时代,注定有一个要被打败。我们不能凭借一段历史来否定一种制度,只能说那个时间,那种情况,只能选择新的制度。唐朝土地制度的改变,是历史的必然,租庸调伴随着唐朝的辉煌与兴盛,随着历史逐渐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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