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古代婚姻制度,唐朝公主为何可以三嫁,它的发展过程又是怎样的

古代婚姻制度,唐朝公主为何可以三嫁,它的发展过程又是怎样的

引言

谈论起中国古代强盛的封建社会,有一个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朝代,那就是唐朝。人们在谈论到唐朝这个朝代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将其称为”盛唐”。事实就是如此,无论是唐太宗的贞观之治还是唐玄宗的开元盛世,都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少有的鼎盛。

唐朝之所以能有“忆往昔开元全盛日,小户犹藏万家室”这样的光辉,很大程度取决于它是一个比较开放的国家。正是因为它比之前的封建王朝更加开放,才出现了经济繁荣、政治清明、人民安居乐业的景象。

除开那些被史学家提了再提的各种政治经济制度之外,唐朝的婚姻制度,是最值得去研究的。无论人们是否相信,但是历史证明了,唐朝的强盛和它不同于其他封建朝代的婚姻制度,也有莫大的关系。

唐朝的婚姻制度有着与众不同的开明

婚姻制度的革新,真的能从各方面对一个封建王朝产生影响,并让它成为同一时期世界上国力最强大,领土最广阔的国家吗?

唐朝不仅在政治经济方面做到了前所未有的开放,在婚姻制度上也是如此。自从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就成为了被历代封建统治者追捧的主流思想。在儒家的伦理道德学说之中,有三纲五常之说。

三纲五常的流行,导致了中国古代社会女性地位的低下。在古代的时候,女子到了一定的年纪就要嫁为人妻,并且只有在家里相夫教子,才是守妇道,更是盛行着“女子无才便是德”这样的观点,认为女性就应该服从男性。

古代的男子可以三妻四妾,也可以在外面逛花楼寻欢作乐。同样的事情放在女子的身上,就是违反人伦,不守贞节,甚至会被处死。

更不公平的是,古代的婚姻里,丈夫看妻子不顺眼的话,就可以一纸休书休了妻子。但是妻子被休了之后,就很难再嫁出去了。被休了的女人,通常会被人们认为是道德或者贞洁有问题,即便是女子的娘家,碍于礼法道德,也不会出面维护女子的权益。

可这些到了唐朝的时候,发生了变化。唐朝的时候,由于国家的实力强盛,经济繁荣,统治者较为开明,所以不公平的婚姻制度有了改变,女子在离婚之后,不再只有孤独终老的结局,还可以选择再嫁人。

在唐朝的《唐律疏议》中就明确规定了:女子离婚之后,只要没有孩子,就可以自己再次嫁人,并且说明这一行为是不违反伦理道德的。有了官府的文件带头承认女子再嫁的行为符合礼法之后,女子再嫁在唐朝也逐渐形成了一种习惯,被世人所认可。反而是那些离婚后选择不再嫁人的女子,会被唐朝人视为异类。

鲜卑法统、对外开放、经济繁荣造就了唐朝开明的婚姻制度

那么为何流传了千年的传统婚姻制度和理念,会在唐朝的时候发生了变化呢?

这或许跟那个年代中原民族和游牧民族之间的民族融合有关系,要追溯到唐朝的发家史。东汉末年群雄并立,中原地区诸侯征伐不断。这就导致了边境的空虚,大批大批的游牧民族开始逐渐地往中原地区迁徙。

到了西晋的时候,这种游牧民族的迁徙,规模越发大了起来。这些游牧民族迁徙到中原后,聚集在了一起,开始和中原本土居民交融碰撞,逐渐被中原居民所同化。西晋末年的时候,中原地区的局势极其动乱,游牧民族趁机在中原建立起了自己的政权。

于是就有了后来的三国两晋南北朝。唐朝的前一个朝代是隋朝,隋朝是怎么来的呢?是隋文帝杨坚篡夺了北周的政权,而北周的前身就是从北魏分裂出来的西魏,是鲜卑人。作为北周朝的大柱国,杨坚的身上自然有着鲜卑人的血统。

唐朝又是怎么建立的呢,是李渊篡夺了隋朝的政权。好巧不巧,李渊的祖上在北周的时候也是大柱国之一,而且李渊和隋文帝杨坚之间还有亲戚关系。自然而然的,唐朝皇帝的血统里也有着鲜卑人的血统。唐朝政权和北周、西魏、北魏政权一脉相承,免不得带上许多鲜卑色彩。

鲜卑人的婚姻制度是十分开放的。哥哥去世后,弟弟可以娶哥哥的妻子,兄终弟及这种事在鲜卑就是家常便饭。所以唐朝时候的婚姻制度要比历朝历代更加开放,也有着鲜卑法统传承的原因。

除了鲜卑法统、民族融合之外,外来文化的影响,也是唐朝婚姻制度开放的一大原因。唐朝的时候,由于国力强盛,四方来朝。这其中就不乏许多来自西方的外国使节。从世界历史上来看西方人的婚姻观念一直都要比我们开放。

在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之中,唐朝人受到西方开放婚姻观念的影响,潜移默化之中,逐渐改变了对女子再嫁的看法。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唐朝的经济十分繁荣。引用一句比较不恰当的话“饱暖思淫欲”,人们吃饱喝足之余,自然就会开始思考一些别的事情。唐朝时的思想文化禁锢不严重,这也造就了在经济发达的前提下,人们的思想解放。

在这些原因的影响下,唐朝的婚姻制度变得非常开放,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更为开明。不会再觉得女子离婚后再嫁人,是违反三纲五常,是有辱门风。

举个例子,唐朝时候的公主就经常出现再嫁人,甚至是三次嫁人的现象:唐玄宗的女儿齐国公主就嫁了三次人,第一次嫁给了张公子,第二次嫁给了裴颍,最后一次嫁给了杨敷。历朝历代,虽然也有公主再嫁的现象,但唐朝公主再嫁的频繁程度,绝对是历史独一份。

唐朝开明婚姻制度的规矩和局限性

除了允许女子再嫁之外,唐朝的婚姻制度还有没有其他特点呢?当然有,唐朝婚姻的规矩还是很多的。

第一,唐朝结婚的时候,是要确立婚书的。婚书是男女之间结婚的证明,大体上相当于我们今天结婚的时候去民政局办理的结婚证一样。如果没有办婚书的话,男女结婚就要找当地有名望的人来证婚。

第二,唐朝的婚姻必须严格遵守“一夫一妻制”。不要误会,这个一夫一妻并不是我们现代意义的一夫一妻。唐朝的一夫一妻制,指的是男子只能有一个正妻,但并没有限制男子纳妾。不过男子纳妾之后,就算是妾生下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也必须交给正妻来抚养。不能因为宠爱就让妾的地位超过正妻的地位,否则就是违背了律法。

第三,唐朝同姓同宗之间是不允许结婚的,并且还不允许不同辈分之间的人结婚。也就是如果男女之间姓氏相同结为夫妻就是违反律法。不同辈分之间,比如叔叔跟侄女之间的婚姻也是被官方严厉禁止的。从这里可以看出,唐朝还是十分注重人伦的。

第四,如果家里有人去世,女子必须为家人守孝,并且在服丧期间是不允许结婚的。这一点跟我们今天一样,中国一向都是一个崇尚孝道的国家,古代统治者也推崇以仁孝治天下,所以唐朝女子必须服丧满三年之后,才能嫁人。

第五,官员不得和自己辖区内的女子结婚。这一点就非常有意思了。统治者制定这个规矩有两个方面的用意,一个方面是为了防止地方官和地方上的世家大族结成姻亲关系,对中央的统治造成威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地方官利用自己的职权强抢民女。

第六,不能娶直系亲属的妻子。不过由于唐朝的鲜卑法统,这一规定也仅仅局限于直系亲属之间,唐朝的统治者还出现过破坏这一规定的现象,比如唐高宗和武则天,唐玄宗和杨贵妃。

即便唐朝时候的婚姻制度,已经十分地开明,但是由于所处时代的局限性,少不了还是存在着大量的封建因素。

唐朝的婚姻十分重视门第出身。唐代的世家大族等级泾渭分明,像李唐皇室就是出身于关陇士族。不过虽然重视门当户对,但却在士族和庶族的区分上已经相比前代有了很大的进步。由于观念的进步,人们不再注重士庶之分,而是重视财富。

像卢、李、崔、郑这些名门望族的女子,也会被钱财所诱惑,嫁入从前她们看不起的那些庶族家中。

唐朝的婚姻制度,虽然和其他朝代比起来已经显得十分开明,但还是存在着良贱之分。社会上那些失去自由民身份的贱民,并没有享受婚姻制度的资格,他们只有在和身份一致的贱民结合时才有婚姻自由。不然只能成为没有名分,比侍妾还不如的婢女,终身为奴。

结语:

即便唐朝的婚姻制度,还存在着大量的封建因素,但不可否认,这已经是中国封建史上最开明的婚姻制度。这样的婚姻制度,也深刻地影响了唐朝的方方面面。由于再婚的盛行,唐朝的生育率大大提升,这位唐朝的社会生产带来了大量的劳动力,最终让唐朝走上了强盛之路。

参考:

《唐律疏议》

《唐朝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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