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明朝奇案:娇妻私奔被弃 却是死里逃生 寡妇乡野产子 原是人贩作祟

明朝奇案:娇妻私奔被弃 却是死里逃生 寡妇乡野产子 原是人贩作祟

万历6年,浙江黄岩知县袁应祺接到本县民人林增财的诉状,状告自己的妻子陈氏与情夫金大郎一起私奔,如今被抛弃后,无处可归,又回到了自己家中。对这样无德无耻的女人,请求县太县严惩,并捉拿奸夫问罪。

看完诉状,袁知县心生不屑:这样一位妻子,丈夫完全可以按照“七出”之罪将其休了,或者将之嫁卖,为何还要麻烦官府?想来林增财也不是好人。因为心存鄙夷,袁知县决定不予受理,并批示道:妻已犯七出之条,是留是去,全在本夫,著该族族长酌情调处,缴报执行。

没想到几天后,林增财又提交了新的状纸,还是要求县太爷予以处置,还在状纸里提到:妻子虽犯了“七出”之条,但也在“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之列。陈氏娘家人早亡,属于“有所娶无所归”。

依照明律,即使不能休妻,也还可以嫁卖,只要不是卖给奸夫就不算违法。袁知县愈加鄙夷这位乾纲不振的丈夫。

尽管心底轻视,但连续的两份诉状也引起了袁知县的好奇,他决定提审林增财。

林增财此人,五短身材眼不正,鸡胸驼背腿还弯,是个面貌极其丑陋的男人,行止举动也是极其猥琐,全无大丈夫的阳刚之气。

袁知县带着嘲弄的口气问道:“你妻是何时与金大郎勾搭上的?又是何时一起逃走的?是否拐带家中财物?又是为何再次回家?”

这一连串的问讯,让林增财本就扭曲的脸更加扭曲,吞吞吐吐地交代了起来。

林增财世代务农,家有几分薄田,生活还算过得下去。成年后,娶了富户韩旭的使女陈氏为妻。

陈氏出身奴婢,尚有几分姿色。在韩家为奴时,就常与男主人眉来眼去,妄图攀上高枝。却不想被正妻发现了,便打算托媒将她嫁出去。正妻也是心生怨恨,更不想让陈氏好过,见林增财如此貌丑,正中下怀。

在出嫁的婚书上,正妻还托人写了几句歪诗:根株未稳先偷蝶,花蕊虽娇不带香。今日开园移出去,免教人唤卖花郎。

暗示陈氏早已与韩旭有染了,并非黄花大闺女。如今将她嫁出去,就是免得自家被人说三道四。

林增财能娶到如此一个娇艳美人,早是心满意足了,哪里还理会这些过往?只想拥着娇妻过热炕头的好日子。却不想陈氏不仅嫌其家贫貌丑,更是瞧不起他的老实巴交不解风情。

婚后的林增财为了养家糊口,除了种田外,还做些小买卖,时常早出晚归。陈氏独自在家,难免寂寞,便经常抛头露面在村中闲逛。

毕竟在大户人家呆过,举手投足间格外的妖娆娇憨,引得村里不少男人对她垂涎欲滴。

这天,陈氏出门倒水,正巧被途经此地的土棍金大郎见到。经常出入青楼、依靠女人为生的金大郎哪里还把持得住?便借口讨水喝进了林家的门。

陈氏端出茶来,金大郎却没有接,反在茶盘上放了两根银簪,还没等陈氏反应过来,又上前一把抱住她,狠狠地亲了一口。

陈氏本就风流,杏眼微微一瞪,不是恼怒,反似在撒娇。在金大郎看来,这却像是鼓励。于是他得寸进尺,上前搂抱求欢。陈氏早就厌倦了自己的丈夫,如今见金大郎一表人才,便也没有推拒,一来二去间,两人成就了好事。

自此以后,只要林增财不在家,二人便成日成宿地厮混在一起,鸳鸯交颈,鱼水贪欢,还山盟海誓要从此在一起。

金大郎提出两人一起私奔,陈氏因为爱恋于他,也没有反对。二人商议好时间,将家中值钱的细软一应携带,便逃去了杭州。

金大郎这个浪荡土棍,不仅到处勾搭妇女骗取钱财,还兼做着拐卖妇女的买卖。和陈氏呆久了,也乏味了,便想着到了杭州就将她卖掉。

两人刚在杭州落脚,却发现当地知府因为最近发生的拐卖妇女案,正在严查各家各店,全城缉拿拐卖妇女者。拐卖不成,金大郎便偷偷将财物占为己有,扔下陈氏,自己跑了。

陈氏无奈,住店的钱也付不起,只好靠出卖身体挣钱来还了店家的钱。又挣了些路费后,跟随顺风的商队,回到黄岩县林增财家。

林增财卑微软弱,陈氏尚可掌控,原想认个错此事就当过了。谁知林氏宗族知道后,一力反对,族长更是亲自出面,威逼林增财将陈氏嫁卖。

妻子的私奔本让林增财脸面无光,也想过将其嫁卖,但耳朵又软,在陈氏的苦苦哀求,又舍不得了。既想着卖了给族人一个交代,又舍不得如此娇艳的妻子,林增财无奈之下,只得提起诉状,请求县太爷公断。

听完林增财的供述,袁知县又提审陈氏。

经历过一场悲惨遭遇后的陈氏相貌大变,本是20多岁的人,现在面黄肌瘦,倒像40多岁的老太太。

陈氏来到堂前跪下,掩面而泣,悔恨自己所作所为,恳请县太爷饶恕,即便是身受刑杖,也不愿离开林增财,并且赌咒发誓,从此一心伺候丈夫,再也不敢有二心了。

见到此状,袁知县也不由得心生怜悯,便扭转话题,要她交代金大郎的罪行。

据陈氏交代,去到杭州之前,她并不知道金大郎是拐卖妇女的人贩子。后来听人说起,才知道此人曾拐卖了4名妇女。

既然金大郎是人贩,就得予以严惩。袁知县给捕役三个月限期,务必擒拿金大郎到案。

金大郎的案子是后话,目前跪在堂上的人又该如何处理呢?

征求了林增财的意见后,袁知县让陈氏具结悔文书,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专一与丈夫生活,不得违忤丈夫的意志。然后让林增财带陈氏回家,从此安心生活。

再说回寻找金大郎。

捕役们得令后,便四下分头查找。

这天,两个捕役来到城南炮台山的一处树林,发现一具满身是血的女尸,身边还有一个脸色浑青的死婴。

捕役们不敢怠慢,忙唤来当地的保长,询问情况。

原来这女子是下店头村的寡妇黄氏,没人知道她与谁有私,又是何时怀孕的。猜测应该是怕丑事败露,才冒险坠胎,以至于母子身亡。

捕役们不敢妄断案情,只得赶回县衙,禀告袁知县。袁知县带着仵作、衙役来到现场,确认是堕胎而死。

提询了下店头村的保长、甲长及街坊四邻,一经询问,便供出了金大郎。原来他正住在下店头村。

不费吹灰之力,金大郎被逮个正着,严刑取供下,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金大郎得知黄氏年轻守寡,便起意拐卖。无奈黄氏不从,金大郎便趁深夜时分,用信香迷倒黄氏,然后入房行污。

金大郎也没有想到,黄氏居然怀孕了。各自心怀鬼胎,哪里敢生下这个孩子?两人先用了堕胎药,未果。金大郎有些着急,他已经找好了买家,总不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吧!于是决定自己动手打胎。

黄氏躺在床上,他使劲地按压黄氏的肚子,一刻钟左右,孩子落了出来,而黄氏也因为失血过多毙命了。为了销尸灭迹,他又趁深夜将两具尸体抬到炮台山的树林去掩埋。刚进到树林,就被一阵狼嚎吓得扔下尸体就跑了。

金大郎此人,为了拐卖妇女,手段卑鄙龌蹉,或是勾引到手转卖,或是用迷药使其就犯。被拐卖的就有4人,而被他强行侵犯的妇女还不知有多少。

行奸、拐卖、致死、滥用迷药,金大郎数罪并罚,本应判为斩刑。但刑部认为,对于这种作恶多端之人,轻刑不足以蔽其辜,应加重为斩首枭示。

一起普通的行奸案,在袁知县顺藤摸瓜下,竟意外地发现了拐卖妇女并致死案,终于将一个危害妇女的郐子手绳之以法了,这就是天道不爽。只要是犯罪,终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拐卖人口历来是各朝各代严厉打击的罪行。在明清时期,凡是人贩,一旦捕获就是死刑。法律如此之严苛,但巨额利润的诱惑之下,总有人为此铤而走险,这也是永远在打击、永远无法灭绝的原因之一。

在不断完善执法力度的同时,每个人也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提高保护自我的能力。

不要被欲望所控制。不论是情欲还是金钱,有了过度的欲望,就是对恶人开了一条豁口,一旦被有心之人利用,就会让自己万劫不复;

不要轻信陌生人。人性是复杂的,环境是险恶的,并非每个人都是心怀善意,不论成年人还是小孩,都应该同陌生人保持距离。

只有保护好了自己,才是对自己家庭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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