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明朝“无头男尸案”,数十人蒙冤入狱,死者却“复活”了

明朝“无头男尸案”,数十人蒙冤入狱,死者却“复活”了

这是发生在明朝弘治八年桂林的一件奇案,在桂林当地,有数个民族在一起杂居,人们将非汉族称为“山民”,当地的地方官和汉族老百姓对山民大有歧视。山民要是和汉族人之间出了什么事,地方官不仅不会为他们作主,还有可能欲加之罪,因此山民遇事也很少求救于官府。山民出于个人生存考虑,就开始偷偷贩卖起私盐。那时候,盐基本是被官府垄断,贩卖私盐和现在贩毒差不多。

弘治八年春,有个叫朱景的到府衙告状,状告山民合谋杀害自己的叔叔朱浩,并将尸体埋藏在沟壑之中,希望官府替他做主,查找凶手并赔偿损失。事关人命,知府立即带人赶往案发地点搜捕朱浩的遗体,并将当地的山民全都带来审讯。当这些山民得知他们成为杀害朱浩的嫌疑犯的时候,一时是面面相觑,鸦雀无声,随后就是大呼冤枉。

而知府对于这些山民没有任何好感,更谈不上信任,因此连问询都省了,直接对这些山民进行殴打,这些山民们被打的鲜血淋漓,过不多时便招出了埋尸之地。衙役很快就将朱浩的遗体给挖出来了,棺材里躺着的是一具无头男尸,显然是被人谋害的,知府于是更加认定杀人凶手就是这些山民,当即令衙役再次用刑,拷问真凶究竟是何人。

有几个山民十分仗义,觉得与其大家一起受罪,索性认罪是自己所杀,反正横竖都是一死,知府就问:“朱浩头颅何在?”这几个山民本就是仗义认罪,自然不知道朱浩的脑袋在哪里。在这种情况下,知府只能将这几个山民押入死囚牢。

这几个山民本身就被殴打成了重伤,在死囚牢里又没有人诊治,没几天就病死了2人。狱卒对此早就司空见惯,直接让家属将尸体领回去。当地山民对此敢怒不敢言,恰恰在这个时候,原来的桂林知府调走,新任知府秦到桂林任职。

秦应到任后开始对原先没有审完案件进行二次审理。而第一个要复审的就是朱景控告山民谋杀叔叔的案卷,这起案子自然有很多的疑点。秦应在看过案卷之后认为,即便山民是凶手,按照一命抵一命的原则,已经有2名山民丧命于监狱之中,算是为朱浩抵命,在这种情况下其余山民就应该立即释放。

再就是尸体身份存疑。头颅至今没有找到,如何能够断定是朱浩。最关键一点,如何认定朱景的控告是真实的,诡异的是,朱景为何执意要把叔叔的尸体运回原籍安葬。而山民承认是杀人凶手,完全是屈打成招。在这种情况下,秦应决定复审此案。

秦应命衙役将大牢里的几个山民带上公堂,询问他们是如何判断无头男尸就是朱浩,山民回答是通过尸体的衣物判断的,朱景说因为衣物认定那就是他的叔叔。山民说他们埋葬朱浩尸体的时候就没有找到头颅。秦应立即意识到凶手很有可能就是朱景,原因就在于叔侄二人家中十分贫困,根本不可能攒下什么钱财,朱景执意将叔叔的尸体运回原籍安葬,其中必有内情。

秦应立即对朱景道:“杀害你叔叔之人就是你,你怎能不知道他的头颅在何处!你们叔侄二人乃是逃荒至此,身无分文,搭个草棚勉强度日,哪里来的银钱大老远将你叔叔送回家乡安葬?你必是知道棺材中只有尸身,没有头颅,才坚持让前任知县开棺验尸。如今你的奸计已然败露,若不如实交代,立即打死勿论!”

这还没有打,朱景就开始求饶,就对秦应说,自己的叔叔没有死,这一句话震惊了所有的人,秦应立即命衙役将朱浩缉拿。原来,在案发前一天,有一名外地男子独自在山间赶路,突然暴雨倾盆,于是男子便请求在朱浩家借宿一晚。而叔侄二人无意中发现该男子带着很多银子,叔侄二人见财起意,将男子杀害后,瓜分了他的银两,随后割去男子的头颅,换上朱浩的旧衣服,将男子伪装成朱浩,随后就将尸体扔在山民的居住地。当地的山民都认识叔侄二人,见死者身着朱浩的衣服,山民便误以为死者就是朱浩。

山民们见出了人命很是惊慌,山民们一开始想要报官,但想到地方官府对他们多有歧视,因此山民们便放弃报官,于是私下置办一口棺材,将死者好生安葬。却不想,此番好心却害了自己。叔侄二人见到这一幕,于是就想讹诈山民钱财,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最后,秦应依《大明律》将叔侄二人处死。所有山民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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