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西游记》中刘洪顶替陈光蕊十八年?太小看唐朝官吏管理制度!

《西游记》中刘洪顶替陈光蕊十八年?太小看唐朝官吏管理制度!

上一篇文章中,纵横点灯熬油写了殷温娇抛绣球招婿是在唐朝绝无发生的可能,并且科普了这个事件的历史原型,我有一个同学刷到后,特意到微信上夸赞了我一番,能够被亲友看到自己的文章,也是一件比较欣慰的事。

本着趁热打铁的精神,今晚再战陈光蕊,陈光蕊高中状元后,走在街上又被丞相女儿的绣球砸中,人生四大喜事,陈光蕊一天完成了两个“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第二天上早朝的时候,唐太宗和魏征商议,让陈光蕊担任江州州主,《西游记》成书于明朝时,江州州主应该就是江州知州,在唐朝时应该是刺史,这种官员任命应该是不符合古代官员选拔的,我们就权当唐太宗与魏征喝多了,原谅他俩一下。

在赴任的路上,陈光蕊竟然被水贼刘洪所杀,人生有的时候大起大落来得太突然,更令人想象不到的是,刘洪不但要睡陈光蕊的女人,打他的娃,还要穿上他的官服,拿着他的凭证去当官了,合着陈光蕊努力这么多年得到的一切,都被刘洪给夺走了。

有没有像考上清北,结果却被别人顶包!这种感觉,贼酸爽。

至于陈光蕊为何这么惨,这就不得而知了,据我昨天考证,很可能这里面有吴承恩的朋友明朝嘉靖年间的状元沈坤的影子,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但是接下来的这个剧情就有了一个重大的BUG,刘洪竟然能够冒名顶替陈光蕊长达十八年,而且还从未升官,一直在江州担任地方官员。

直到18年后,玄奘长大成人后找到身为丞相的外公,拿出殷温娇的书信,才使得这个冒名顶替事件真相大白。

按照道理来说,唐朝是绝无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一方面来说,科举取士下的唐朝状元是不可能被水贼冒充的,另一方面,江州知州作为地方长官,实际上是严格受到中央监视的。

在本文中,纵横将本着对文史负责的态度详细讲解一下!

水贼冒充唐朝的状元,你当唐朝的状元是吃素的!

隋唐时期是我国古代政治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在隋唐之前流行九品中正制,使得官员被门阀士族所垄断,这种唯门第是官的风气,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而隋唐时期兴起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对此后的官员选拔起到重要的影响,科举制的兴起,打破了门阀制度对官职的垄断,寒门出身的知识分子能够参加到政治生活中来。

尽管唐朝时期对官员的选拔非常重视,唐太宗也曾经说过说:“为官择人,惟才是与。苟或不才,虽亲不用。”在有一次科举考试后,唐太宗还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但是这并不表明当时的官员选拔以科举取士为主,实际上,在唐朝时期,科举取士并非那么普遍,经过唐太宗、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等帝王的积极推广后,整个唐朝时期科举及第的官员也并不多,在唐朝时期,取士的规模实际上很小,新科官员通过科举考试录用的,只占整体的5%,即使通过科举,还要再次考试合格,才能为官。

由于科举考试科目繁多,甚至有的科目还有偏袒门阀学子,至少在唐朝初期的科举中,寒门子弟更是无缘科举。正是因为科考很难,因此才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能够考中状元的,那必然是万人敬仰的存在,纵观整个科举史,考出的状元不过四五百个,而在科举考试最为艰难的唐朝时期,陈光蕊能够考中状元,还是吴承恩给了他光环加持。陈光蕊参加科举时,其实也并非志在必得,而是抱着“意欲前去应试。倘得一官半职,显亲扬名”。

不管怎么说,陈光蕊必然是一个学识渊博的人,刘洪是无法冒充的。刘洪不过一个干杀人越货勾当的水贼,但凡有一点出路,也不会当贼人,如果在唐朝能够识字,那就是底层的知识分子,就是随便找张桌子给人读信都能混口饭吃。

大字不识的刘洪,要是冒充了唐朝的状元,那才是玩笑开大了的表现,所谓“照葫芦画瓢”,基础是你得会画瓢。

唐朝的官吏考核制度下,水贼能通过考核,纵横把脑袋拿下来当球踢

即使你能够冒充一时,但是你很难通过唐朝的官吏考核。

在唐朝为官,对案牍的工作能力要求是相当高的,唐朝官府要求官员能够制作出“制、敕、符、移、关、解、刺、牒”等文书,如果期限之内没能完成,按照超期的天数:“一日笞五十,一日加一等,十日徒一年”。

另外,对于文书做的不好的,如果有错别字,或者意图不明的,都要挨板子的,给尚书省上书,有文字等错误的,“笞四十”,即使是口误,触犯名讳的,还要挨板子。

可见,要是没有真才实学的官员,在唐朝为官,那必然是一个特别艰难的工作。

唐朝十分重视对官员的考核,并且在吏部专门设置考功司负责对官员的考核,据《通典》中《职官四·尚书上》注载“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

考功司中有两名长官,一名是考功郎中,品级为从五品,负责京官的考核;另一名是考功员外郎,品级为从六品,负责外官的考核,为了避免考核失误,朝廷还派遣两位德高望重的京官,担任校考使参与考核。

当然,考功司一般都是考核品级较低的官员,针对州一级的最高行政长官,一般由皇帝派遣专使考核。

唐朝统治者对考核极为慎重,并且根据官员的德才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根据“四善二十七最”来给官员评价,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共九等。

在考核过后,朝廷会办法考状和考牒,作为以后升迁的凭证,考的好的官员会得到奖赏,中流的不赏赐,考不好的要受到处罚。

这样的考核在唐朝,一年一考,四年一限,这种考核下,表现好的话,会得到升迁,表现不好的话会降职,一般来说四年考满就应该调动,根据《唐会要·考上》机智啊,唐太宗在贞观十一年曾经下令:“凡入仕之后。迁代则以四考为限。”

像刘洪这样在江州担任十八年地方最高行政长官,那是不存在的事情!

除了打铁需要自身硬之外,来自各方面的监察,也不让你个冒名顶替的官员好受,唐朝朝廷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分为中央对地方官员的监察,以及地方官员的自查,在下文中,我将展开来讨论。

唐代中央政府对地方官员的监察机制

唐朝时期,中央政府对地方官员的监察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御史台组成的固定监察模式,另一种朝廷临时派遣使臣巡查地方的模式。通过两者的结合,向中央汇总地方官员的信息,起到监察地方官员政绩和纠察地方官员犯罪的作用。

(一)由御史台组成的固定监察模式

从秦始皇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政府以来,中央就从未放弃过对地方权力的打击,在汉武帝时期曾经设置刺史,负责检查地方,但是随着王莽改制,刺史的职权被扩大为管理地方军事行政的长官,监察地方的职责自然也被取消了。

到唐朝时期,朝廷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御史台来负责监督和弹劾内外官吏。负责地方监察的主要是察院,察院设监察御史,其主要职责在于“分察百僚,巡按郡县”。

首要的任务就是“察官人善恶”,把地方官吏的贪赃枉法行为,如实呈报中央,如果监察御史知情不报否则就要受到处罚。

当时皇帝还要求监察御史在了解地方情况后,必须在五日之内上报,如果没有上报,或者 “所奏不实”,都要受到惩处。

可见,巡察御史是要经常到地方的,刘洪假如冒充陈光蕊,想要不被发现,那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二)中央派遣使臣对地方官员巡按

唐代时期设置的监察御史只有10 人,想用这几个人巡察全国地方,是相当困难的,巡察范围和时限都有限,在这样的情况下,唐朝中央有时会派遣中央官员对地方官员进行不定期的巡察。

这些中央派遣使,虽然是临时的,却比八品的监察御史要厉害的多,他们的作用与监察御史一样,也是将地方上的信息上报给中央。

能够担任中央派遣使臣的官员,往往都是皇帝宠信的行政官员或者宦官,贞观八年(634年),唐太宗发布《遣使巡行诏》:“宜遣大使,分行四方,申谕联心,延问疾苦,观风俗之得失,察政行之苛弊。”

实际上,到开元年间,这种临时巡察制度就趋于固定,在开元二十九年,唐玄宗李隆基还派遣重要官员到地方去纠察地方官员 “贪冒赃私,干犯名教,或衰老疾病无政理者”的行为。

相对于巡察御史来说,中央派遣使臣,能够做到有针对性的巡察,并且更加灵活机动,这也是唐朝后期巡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官员的雏形。

一直到唐代后期,中央临时派遣使臣的行为还是一直存在的,这对监察地方官员的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除了派遣行政官员外,派遣皇帝宠信的宦官,也是唐朝中央监视地方的一个重要的特征,由于得到皇帝的宠信,经常有宦官受命到地方巡察,在唐朝中后期时,宦官的权力不断增加,实际上也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中央派遣使臣对地方官员的监察作用也是明显的,假如地方官员准备装束期满后,不到任职地赴任的,“一日笞十,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一年”。甚至连刺史、县令、折冲、果毅私自越出自己管辖的地界也是违法,超过一宿的,“杖一百”。

二、唐代地方官员的内部监察机制是如何的?

很多人对古代地方官制都有一个误解,认为地方长官基本掌握了整个地区的行政权力,中央根本无从插手,实际上,只有在少数的藩镇割据局面形成时,地方才有很大的自主权,在正常时期,地方政权从来都在朝廷的控制之下。

唐朝除了自上而下的监察之外,在地方制度设计中,也有相互牵制的因素,并不是哪位官员就可以操纵整个地区的行政,比如地方官员的自察,也是管理地方官员的重要措施。

唐代在州一级地方设立专门负责纠举的官员录事参军, 按照《西游记》中陈光蕊的官职,是州一级的最高行政长官,在唐朝安史之乱前,地方分为州、县两级,州设此时,还有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等佐官,其中录事参军掌管各种文书的收发和审核,相当于地方上的御史台,是朝廷设立监察地方的系统。

那么,录事参军主要负责什么内容呢?唐代文学家符载在关于江州的《江州录事参军厅壁记》提到:“录事参军之于郡县,纪纲也,车辖也。纲弛则目疏,辖抗则载输,政之成败,亦由是也。”他认为录事参军主要的工作是“勾稽失,纠僭谬,省抄目,守符印,一州之能否,六曹之荣悴,必系乎此人也”。

由此可见看出录事参军在州一级行政单位中,主要的指责就是监督州长官处理政务,其地位自然是十分重要的。

正是因为地位重要,因此唐朝中央对录事参军的选任十分重视,并不是由州的行政长官自己就决定的,而是要经过中央政府的任命才算生效,乾元元年(758 年),肃宗要求中书门下直接负责录事参军事地选拔,“其刺史、上佐、录事参军、县令,委中书门下速于诸色人中,精加访择补拟”。并且规定:“录事参军,自今已后,选司所拟,宜准故事,过中书门下,更审详择。仍永为常式”。

在待遇上,唐朝统治者也给这位经常向中央打“小报告”的官员很好的福利,只要坚持不懈的工作,很容易就得到升迁,比如御史台中的官员都可以从各地的录事参军中选拔。

有了录事参军在,即使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也要夹起尾巴做人,刘洪在冒充陈光蕊后,躲得过监察御史,躲得过中央派遣使臣,你又如何躲得过,与你一个衙门办事的录事参军,但凡发现你点问题,可以有直接上报中央的权力的。

实际上,朝廷对地方的控制,不止在州府一级,即使是在县一级,也有主簿 “掌付事勾稽,省署抄目,纠正非违”,可以有效的监督县级的行政官员,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总结:

总之,刘洪是不可能冒名顶替州级行政长官长达十八年之久的!

以文史常识去考量一部文学作品是有些不公正的,难免有一些外行挑内行的毛病,鸡蛋里面挑骨头,但是我一个文史作者,不写这些也秀不出我的专业啊!开个玩笑,我一直秉承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古典文学作品为切入点,循序渐进的去了解古代历史,一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西游记》作为一部魔幻小说,涉及的文史知识并不多,但是并不代表就可以忽视其中的文史知识。以陈光蕊被抛绣球招亲,到陈光蕊被冒名顶替,纵横大概详细介绍了唐宋时期的科举取士、婚姻制度、官吏监察与考核制度,总体来说,自我还算挺满意的。

在以后的文章中纵横还是会以文学影视作品为切入点,科普文史知识,重点还是解读三国和水浒,《三国演义》和《水浒传》里面有很多文史知识还是比较靠谱的,三国这段历史,很大程度上也是《三国演义》这部小说带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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