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试论北宋初期“侍中拜相”现象

试论北宋初期“侍中拜相”现象

中国古代是从封建社会开始成熟起来的,自秦朝建立以来,以后两千多年的社会就是这样,体现的不仅仅是状态上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制度上的创新和进步。

与以前原始社会及奴隶制社会管理模式不同,封建社会中并不存在部落,更无各地方诸侯辅佐。原来全局的管理方式是皇帝说了算,但是因为所辖土地较多,所以管理的难度也在逐步加大。

帝王们开始共同承担管理任务,选拔官员形成中央的政治核心以辅助帝王治理中央与地方。这是秦朝建立的“丞相”制度,此职位主管全国行政,一直沿用到明代。此间各朝丞相虽功能与职责相似,但其产生体制却各不相同。

秦朝时是由帝王直接委派重臣出任,但在北宋初期则是由三省中的“侍中”直接行使宰相之职,即北宋“侍中拜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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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侍中拜相”的局面并非直接形成,而是有一个比较长的历程。远在唐朝时宰相机构已经开始变化,自唐朝初年起宰相权力行使开始是通过一个多人组织来实现的,而不是像秦朝一样帝王指定一人专掌相权。

唐前期明文规定:

“宰相常在门下省商议政务,称为政事堂。”

这一“政事堂”不能算宰相机构,即从唐朝初年起宰相权力有所弱化,只具有完全议政职权,对国家大事不具备决策能力,而且这种议政是多人共同参与。

683年后唐朝“政事堂”从门下省移至中书省是上层领导机构转变,本身影响较小,政事堂至此,仍算三省所辖,并非独立政治决策机构,多为帝王有意打压相权。

这一局面一直到开元年间才有所变化,其时社会所呈现出来的繁荣景象,得到玄宗认可时有很多人上奏:

“政事堂改为‘中书门下’后,位列官、枢、兵、户、礼五房”。

尽管就身份而言,政事堂居于末位,却已设有治事的专门机构而不再附属于他者而存在。

行政机构独立还表明宰相官衔分离,唐朝时由三省构成的宰相机构,以后逐步有其独立职衔并成为三省第一长官,相权可以联合行使,这样既可以避免权力的倾斜又可以较好地处理政事。

2。北宋时期的宰相名号

就制度而言,北宋基本上是对唐朝宰相体系的全面继承与沿袭,但是在封号方面仍有很大差异,北宋初期就有规定:

“命相必谓同中书门下平局,章事即直拜、侍中之人不再言平局章事也”。

换句话说,宰相之名前会加“同中书门下平局、章事”,侍中不必带上,因为北宋宰相机制中,侍中与同平局章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所谓“同”是官阶的等同。

例如,唐朝时就有过“同中书门下”之说。其时此二者均为朝中二品官衔,故定名时通常加此前缀,“平局章”为褒义称颂。

先秦《尚书》曾记载:“平局章人”。这里面就包含了“辨别处理”之意。

基于这一点,方才北宋发布的指令可直接解释为中书省与门下省相同,虽不是宰相的正式职位,却可由中书、侍中行使宰相之权,即“平局章事”之意。

后句为前句重复证明,北宋朝中任侍中时为宰相。头衔之前不需要加上相当于某一个职务,就显得混杂啰嗦了,此即宋朝宰相制度即“侍中拜相”制度之雏形。

这与当时社会制度分不开,北宋时期统治者只完成北方大一统,其他地方均为少数民族独立政权。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确实不宜出一位总管国家行政大事的丞相。

而战乱频仍、政局稍有动荡、帝王一人难以驾驭庞杂之势,方有“同平局章”之举,实质是在不授官方职务的情况下相权兼任之举。

朝中三省长官行使相权时,均应强调其“相当于宰相的权力,不是自己居其位的权力。”

从此,“同平局章”转变为代行相权之职,尚书因其身份过高被挤出朝堂,北宋初期只有不用加前缀“侍中”一职。

在职责方面,侍中和同平居章事之间还存在着某些相通之处,如虽均非真宰相,却可以行使职权,享有宰相称号。

但是在地位方面,同平局,章事与侍中之间有很大的差距,侍中是朝廷官衔中堂而皇之的官衔,同平局章事仅仅是简单的权力代行而已。

古代官僚中为官之人,既取决于他们的职权,又取决于他们所属官衔的地位,相似于二者的对比,侍中与同平局章事的职权相当,皆行相权,而身份侍中要赢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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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初政治运转的实际情况来看,有别于原来的条文。综上所述,“侍中”一职是唯一做“真拜宰相”的,因为在当时有关记载中曾说过“国初三省长官第空名,唯侍中有真拜者”。

即那时中书、尚书等别的官并不具备真正的“拜相权”,仅侍中一人具备此条件,而北宋初期能做到此职者仅五人。

以前周朝老臣范质拜“司徒兼门下侍郎”为“首相”的主官,北宋建立后仍重用他,并在他原职衔基础上增设“兼侍中”一职。

此处之“兼”,时人争议颇大,册封后,颇多论者各执一词。

由于范质在那时已拜入相位,从此册封之官方职务姑且不谈,所谓兼侍中到底是不是真侍中之职或代侍中之职?

由于侍中自身即能行使相权,即使朝内也能直接担任宰相待遇,然而矛盾的是范质“首相”一职已被视为宰相。

故册封后范氏对侍中之权力,应如同平局同章事一样代行,有权力而没有身份,或兼有宰相和侍中之职。事实上,对引起冲突的这一点就连皇帝本人都没搞清楚。

当时他对于前朝老臣们的祝福与册封仅仅是为了反映出自己的“皇恩”而已,只是在没有取消之前官职的前提下进行了加封而已,这也可理解为“侍中拜丞相”,即由于地位与权力同步增长,故二者并不矛盾,此兼之,亦非代行使职权之同平局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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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范氏这一事例出现后,为了避免纠纷,北宋早期“官拜宰相”时兼任均被直接理解为对官衔之授。

例如,随后丁谓官衔被授以“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同平局章”之职,即任左仆射兼侍郎,而非兼行其职。与之同一时期,冯拯还被任命为右仆射兼侍郎,这都被理解为各种职务的联合加持。

其后所产生之官位提升,皆于其原官位之上迭加而成。例如1122年皇帝死后,冯拯以担右仆射之职兼侍中,从此很快就以侍中之职受祀。

就此处表现而言,北宋初期侍中之职,是与宰相之分水岭,侍中虽代行宰相之权,然能为侍中者,很快就要升任宰相了,实际上这个时候已不牵涉权力变化,仅仅是身份的上升。

这时又出现了另一种现象,即被撤职,朝中官员不论职位如何,都可能升迁,都可能被撤职。

至于那些中央高官,虽不能直接被贬为庶民,但本身官衔之降却仍在继续,侍中之特殊性在此得以彰显。

北宋早期多以侍中为拜相对象,一方亦有贬谪。丁谓在1122年六月就有过被罢相的故事,当然这里又将罢相分为两种。

一是罢免相,即仍设有侍中一职,是表示仍可利用侍中之职行使相权而无宰相之职。

第二种情形是罢免丞相权,曾有一官曹利被贬为“使相”,虽有丞相之名,却无丞相之权,理由是其无侍中之职。

起初他是从枢密院直升相而非侍中拜相的,因此罢官后就没有宰相之权。

故北宋时期“侍中”官职从不轻易封爵,这是因为侍中拜相近乎水到渠成,而侍中不具有宰相地位时,仍可行使宰相之权。

就总体而言,北宋侍中拜相初期不仅是平局衡权力之举,就连职务问题也曾引起过不小争论,以后侍中渐成为行使宰相权力乃至提升宰相地位之通道,即北宋“侍中拜相”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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