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1385年,一农民找朱元璋要媳妇

1385年,一农民找朱元璋要媳妇

文/沧海明月生

皇帝一十八年冬,百官筵宴正阳宫。

大明日出照天下,五湖四海春融融。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草根,常被认为是没文化的皇帝,不过从其留下的文化作品来看,朱元璋并非胸无点墨之人。

比如上面这首诗,便是洪武十八年宴会群臣时所作。

就在这一年,还发生了一桩奇闻,看似荒诞不经的,却也凸显了朱元璋的文化底蕴。

更重要的是,它所带来的政治影响,令人深思。

01

话说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历经十余年的经营,大明王朝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这天,朱元璋刚用罢早膳,就有内侍来报:“殿外有个山西农民,自称姚小五,有冤情要诉于陛下!”。

按理说,堂堂天子,哪有时间理会这些升斗小民?但在洪武一朝,这种景象却并不稀奇。

朱元璋起事之初,就深知元朝吏治腐败以至于民怨沸腾,因此他创建大明后,为惩治贪官污吏,特令允许百姓可以进京告御状,沿途官员不仅不得拦截,还要负责告状者的饭食。

基于这样的背景,山西农夫姚小五进京告状,哪个敢拦?

待将姚小五召来一问,朱元璋才发现他所谓的冤情很简单:“媳妇被人抢了,恳求陛下主持公道,帮我把媳妇讨回来!”。

朱元璋顿感莫名其妙:“你一大老爷们儿,为何这般怂?”,姚小五这才声泪俱下地道出了缘由。

据他所说,他是山西洪洞县人,与媳妇史灵芝结婚多年,生了三个娃娃,日子虽说算不上富足,倒也过得去,可就在几个月前,一个叫唐闰山的小兵硬说史灵芝是他媳妇。

彼此间互不相识,我这一家五口和和美美地过日子,突然有人跑过来要抢走我媳妇,这能同意?

姚小五当然不同意,由于唐闰山是军人,两人的官司,于是从洪洞县县衙到兵部一直打到京城刑部,案子的判决结果始终如一:

驳回姚小五的请求,支持唐闰山娶史灵芝为妻!

既然有刑部审判,谁是谁非,就将卷宗调出来一阅便知!

待朱元璋见到卷宗后,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大明都建国十八年了,还能发生这种事!

02

案件的由来是这样:

许多年前,还是元朝的时候,唐闰山的哥哥与史灵芝定有娃娃亲,但唐闰山的哥哥还没长大就死了,史灵芝成年后就嫁给了本地的农夫姚小五。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唐闰山当了几年大头兵,还孑然一身,这时他发现“嫂嫂”史灵芝虽然不再年轻,但也算得上相貌端正,便想着将她据为己有。

于是,唐闰山便以“兄死弟继”为由,状告姚小五,要求他将“嫂嫂”还给自己。

要说这唐闰山真是无赖之极,他的哥哥与史灵芝只有口头婚约,并没有夫妻之实,算得上哪门子“嫂嫂”?所谓的“兄死弟继”又从何说起?

那么,问题来了,从县衙到刑部,大小百余位官员,为何都像商量好了一样,任由唐闰山胡闹?

这还得从元朝一项奇葩风俗说起。

所有参与审案的官员,都曾经在元朝做过官,他们深知游牧民族的传统:女人是财产,父死子继,兄终弟及。

因为地广人稀,北方的游牧民族为人口繁衍,实施一夫多妻制和收婚制,简单说就是父亲死了,儿子可以娶他的老婆为妻;舅舅死了,外甥可以娶舅母为妻;兄长死了,弟弟有权力继承哥哥的妻子。

譬如西汉王昭君出塞时年方妙龄,而她的丈夫呼韩邪单于却是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子,两人生活了不到三年,呼韩邪单于就病死了,留下王昭君和刚一个出生不久的儿子。

思乡心切的王昭君上书汉成帝请求回归中原,汉成帝却敕令她“从胡俗”,就这样王昭君不得不嫁给了亡夫的儿子复株累单于,两人一起生下了两个女儿。

再扯回来,蒙古人统治中原,也有几十年的时间了,这种风俗后来也影响到了民间,以至从上到下都见怪不怪了。

但现在元朝已经成为历史了,我老朱治下的百姓,岂能还沿用前朝的风俗?

朱元璋很生气,第二天早朝时,就将这个问题抛给了刑部尚书王峕(读[shí],同“时”),听他作何解释。

03

王峕认为,处理这类民事纠纷,应该以民俗为主,律法为辅,律法不应该凌驾于民俗之上。

即便是史灵芝与姚小五成婚多年,但对唐闰山而言,她还是名义上的“嫂嫂”,因此以“兄死弟继”的民俗判决她改嫁唐闰山,并无不妥。

话音刚落,兵部几位官员也附和称是。

啪!朱元璋一拍案,当场勃然大怒:“无稽之谈!都改朝换代这么多年了,你们领着明朝的俸禄,却拿着胡元风俗说事,是嫌活得太长了么!”。

随后,一道通杀令,从刑部、兵部、所有涉案的各州县官员,统统人头落地!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刑部尚书王峕。

王大人死得冤吗?一点儿都不冤!

早在洪武二年,朱元璋便确定了《大明律》,表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时隔多年,司法部门还在拥护元朝的风俗治国,这显然不是朱元璋这样的铁腕人物愿意看到的。

深受元朝压迫的朱元璋,尤其痛恨蒙古人制定的那些有悖人伦的风俗,为表明自己“恢复中华”的决心,这桩案子处理完后,朱元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吁!昔我中国先圣先贤。国虽运去,教尤存焉。所以天命有德,惟因故老。所以不旋踵而雍熙之治,以其教不迷也。胡元之治,天下风移俗变,九十三年矣。无志之徒,窃效而为之。虽朕竭语言,尽心力,终岁不能化矣,呜呼艰哉。”

不得不说,朱元璋对本案的判决是正确而伟大的。

时代始终是向前发展的,对于传统我们应该有正确的立场,那些违背人性的传统就应该遭到唾弃,这才是一个社会良币驱逐劣币的健康之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

元朝,唐闰山,史灵芝,姚小五,朱元璋,王昭君,风俗,大明,刑部,媳妇,八卦爆料,唐闰山,史灵芝,姚小五,朱元璋,刑部

武陵观察网后续将为您提供丰富、全面的关于元朝,唐闰山,史灵芝,姚小五,朱元璋,王昭君,风俗,大明,刑部,媳妇,八卦爆料,唐闰山,史灵芝,姚小五,朱元璋,刑部内容,让您第一时间了解到关于元朝,唐闰山,史灵芝,姚小五,朱元璋,王昭君,风俗,大明,刑部,媳妇,八卦爆料,唐闰山,史灵芝,姚小五,朱元璋,刑部的热门信息。小编将持续从百度新闻、搜狗百科、微博热搜、知乎热门问答以及部分合作站点渠道收集和补充完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