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上就是)

人与自然的关系?最近有很多网友都在问这个问题。还有少部分人关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对此,武陵观察网准备了相关的攻略,希望能为你解除疑惑。


作者:觅丹青

内容提要:如果不了解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也就不可能正确地认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质上源于人的生命代谢、肢体行动和信息认知三种基本的生物性功能,其社会性延展形态为人的自我生产、物质资料生产和自然知识生产三大社会生产活动。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切社会形态赖以建立的基础,人类社会发生的一切变化,归根结底都源自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变化。正确认识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及其内在规律,对于解决当今人类面临的社会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引言: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构成这个系统的,除了作为主体的人,还包括参与人类生存过程的各种存在物,以及人与物、人与人之间形成的复杂关系。在社会生活中,物的存在都是从属和服务于人的,所有人与物以及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就其社会属性而言都可以归结为人与人的关系。

人类社会并不是孤立的存在,与社会系统并存的还有自然界,这首先是一个环绕社会系统的庞大的自然生态圈,再向外则是浩瀚的宇宙空间。在社会和自然界之间,始终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对社会系统进行研究时,如果不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不可能正确地认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从历史的角度看,人类社会是脱胎于自然界。当人类的祖先完全依赖于自然环境的赐予而生存的时候,它们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当它们学会了驾驭某些自然力并用作赖以生存的手段时,人类社会便发源了。从原始的石器时代,到农耕时代、机器工业时代、电气时代和如今的网络信息时代,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种变化的过程中,似乎人类离自然界越来越远,然而实际上,人类一刻也没有脱离过大自然。人类社会中的一切,归根结底都来自于自然,而其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归根结底都是源自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变化。如果说,人类祖先面对自然所表现的原始行为方式是社会研究的历史起点,那么不同时代中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状态,就是社会研究的逻辑起点。

一、人与自然的关系和社会底层结构


人与自然的关系存在于人类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抽象概括起来,可以区分为由人的三种基本生物性功能所派生出的三种关系形态。其一,是人通过自身的肉体器官与自然界之间建立的生命代谢关系。其二,是人通过自身的肢体行动功能与自然界之间进行的物质交换关系。其三,是人通过自身的感觉和思维功能与自然界之间进行的信息交流关系。上述三种关系是人类祖先从自然界中带过来的,且自人类产生起始终都存在,之后无论人类的活动方式和生存方式如何发展,实际上都是以上这三种关系的演变与扩展。

在现实社会中,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虽然千头万绪,但所有具体的联系都可以归属于上述三种关系中的一种。三种关系的总体状态构成整个社会系统赖以建立的底层结构。从该结构的组成要素来看,首先当然是作为普遍必备条件的自然环境和与之并存的人。在这里,人并非仅以单纯生物个体的形态面对自然,而是既以个体的形态同时也以群体的形态与自然界发生联系。人与自然之间的三种联结方式由此衍生扩展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体系,其中既存在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动关系,也存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就实际形态而言,这一构成社会底层结构的社会体系,就是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活动,即人的自我生产、物质资料生产和自然知识的生产。

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生命代谢关系,衍生出人这一社会主体的自我生产过程。这一过程既直接依赖于自然界提供的生态条件,同时也有赖于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生理功能和人们所创造出的相关物质条件。在这一过程中,每个人不断地重复个体的新陈代谢,完成其从出生、成长、衰老到死亡的生命周期,期间也通过不同性别的结合实现种的繁衍。人的自我生产虽然主要依赖与天然存在的生态和生理条件,但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受着生活方式、技术手段、社会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在自我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社会人伦关系和民生状态是构成社会现实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主要包括两性关系、血缘关系、家庭关系、宗族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生活消费、医疗服务、社会服务体系等。

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交换关系,衍生出社会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通过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人类将自然资源转化为社会所需的各种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料。这一生产过程从古至今经历了漫长和复杂的形态变化,从远古时期的狩猎、采撷,到后来的农业耕作、手工制作和工业制造及工程建造,从部落、家庭的自给自足,到复杂的社会分工与社会交换,等等。物质资料生产活动承载着自然与社会之间物质形态转换的重要职能,其实际状态是人与自然关系最集中的表现。也正是这个原因,人们通常都用物质资料生产手段的划时代更替作为划分社会历史阶段的标志,如石器时代、铁器时代、蒸汽机时代、电气化时代、信息和网络时代等等。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活动中结成的社会关系,即物质质料的生产关系,是构成人类社会现实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所有权关系、分工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等。

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信息交流关系,衍生出人类的自然知识生产过程。这一过程并非总是表现为一种独立的社会活动,实际上它常常是与其他两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的,不同之处在于这里所获得的只是关于自然对象的信息产品。在社会发展早期,这一过程仅仅是人类祖先在日常生活和劳作的过程中凭借感官和头脑对于各种自然现象的自发认知,其中既包括对外部自然环境和自然物性质的了解,也包括对于自身生理需求等自然属性的自我意识,以及对于人与周围世界关系的认知。这些认知随着语言和文字的发明得到记录和传承,成为人类最早的自然知识。在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一部分针对自然对象的研究和应用活动逐渐从一般的社会生活中分离出来,成为少数学者或工匠等智者从事的特殊行为,古代的自然科学就是在这种过程中发端的。自然科学研究成为一种专业性和系统性的科研生产活动,则是进入近代以后才发生的事情。这是因为,近代以来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在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都逐渐超越了直观的范畴,人们对于自然奥秘的探索越来越依赖于各种专门的认识工具和实验设备,其内容也呈现分门别类多触角深入的局面,于是专业性、系统性的科学技术活动逐渐兴起,自然知识生产日益分化成为相对独立的社会生产过程。尽管如此,自然知识生产在许多情况下仍然与人的自我生产和物质质料的生产过程密不可分,特别是在涉及新的实用技术开发和应用的环节,三者之间的联系尤为密切。人们在自然知识生产过程中也同样会结成特定的社会关系,其表现为相应的权属关系、分工关系、交换关系与分配关系等。

如上所述,人与自然之间通过三种相互关联的生产活动连接成为一个互动的体系,并由此形成整个社会大系统赖以建立的底层结构。在传统的社会历史学说中,通常只强调物质资料生产活动对于社会的基础性作用,而将其他社会生产都视为非基础性的活动,其实这是有失偏颇的看法。对于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来说,三种生产过程作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特定联系形式,都具有直接和基本的属性,都属于基础性的社会活动。

为了对三大社会生产具有更充分的了解,有必要对其以下属性作进一步分析。

首先,是其人本规定性。这可以从社会生产的驱动力和目的性两个方面加以说明。人们都知道,社会生产之所以会发生,无非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使然,这包括了从人作为特殊生物体所必需的生理性需求,到由此延展产生的一切社会性需求。在这里,需求是驱动社会生产的内在动力,而人则是一切需求的主体。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又是一种包含着主观预期的有目的的活动,其目的就是产出符合人的需求的产品。换言之,社会生产是一种由有意识的主体推动进行的实践性活动,而这一有意识的行为主体就是人。人作为社会生产的需求主体和行为主体的特定存在,决定了社会生产固有的人本属性,这也是社会生产客观上要求以人为本的根据所在。

其次,是其自然规定性。三种社会生产都是人与自然界之间互动的过程,其中起作用的既有自然法则所赋予的自然规定性,也有因人的自身需要和自主愿望产生的主观目的性,这都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其中起决定性或支配性作用的,则是自然的规定性。毫无疑问,无论从客体还是主体角度看,自然本身都是社会生产过程存在的基础,如果失去宜居的自然生态环境,或脱离人与生俱来的自然生理功能,人的自我生产无法进行。如果没有必需的自然资源,或没有由自然物转化而来的劳动工具,即使有人,物质资料的生产也无法进行。如果不通过与自然界的接触,或对于自然现象传递的信息不能作出正确的理解和破译,自然知识的生产当然也无从谈起。虽说人类的生产活动总是服务于人类自身的需要,其过程都具有明确的主观目的性,自然对象在这里都会被人为地加以选择和改造,这一切似乎都充满了非自然的特性。然而必须指出的是,社会生产中存在的这些状况并非由人的主观意向所支配,恰恰相反,凡是人的主观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过程,凡是那些看起来合乎人的主观目的的行为结果,从来都是由于人的行为遵循了特定的自然规律,或者说是人们的主观需要和主观选择与客观实际相吻合的结果。其产出的与其说是非自然物,不如说是被赋予了社会意义的自然物。在这里,人们的主观需要和主观选择虽必不可少,但却不能违反在其中发挥作用的自然规定性,否则任何人为的努力都会成为一种达不到目的的徒劳。

第三,是其系统依存性。三种社会生产各自表现为人类与自然界联系的一个侧面,从根本上说,它们不过是人体的代谢、行动、感知三种基本生物性功能的外化和延展。就如人的三种功能相辅相成共同组成人的生命有机体一样,三种社会生产也是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在实际过程中,三者虽互相区别,彼此不能互相替代,但同时又互为条件互相依存。每一种生产的产出,即人或物质资料或自然知识,不仅是自身进行再生产的必备要素,同时也是其他两种生产重复进行的必备要素。三种生产之间始终处在产品的循环对流过程之中。这种产品循环对流过程如果发生阻碍,整个社会生产便不能正常进行;其中任何一方发生变化,都会引起其它两方发生相应变化;如果缺失其中任何一方,其它两方也都将不复存在。社会生产的系统依存性同样也表现在不同生产关系之间的相互渗透。例如人们的家族关系与其它社会生产中的产权、分工、分配等关系之间便始终存在着密切的相互关联与相互作用。同样,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财产关系对于家庭关系的演变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最后,是其内在能动性。这种能动性主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形态的发展和演变之中。由于生产属性的差异,不同社会生产的运行规律并不相同,而社会生产整体形态的发展和演变则是在不同生产过程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的。就人的自我生产来说,其生产过程主要依赖于自身的自然生理功能,这种功能的高度稳定性,决定了其生产方式也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就物质资料生产来说,其实际状态主要取决于所采用的劳动工具,虽然人们经常能观察到劳动工具更新换代的现象,但其实这并不是物质资料生产内在的固有规律。对于每一代物质资料生产工具来说,其实际应用都需要在有关的生产要素之间建立起特有的相互匹配与相互依赖的关系,一种生产状态一经定型,便不能随意改变,否则生产秩序和生产结果就会被破坏。因此,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天生便具有自我固化的倾向,过程的重复性是其基本特征。而与其他生产过程不同,自然知识生产的本质特征恰恰在于其创新性,也就是说其目的和结果总是表现为对于自然奥秘的新发现或对于已知自然规律的新的应用方法。而这些创新的成果一旦进入其他社会生产领域,便会与原有的生产要素产生矛盾,进而引起原有系统格局发生改变,并最终导致社会生产总体形态发生改变。人类的社会生产方式之所以呈现从低级到高级的逐步演化,其原因就在于自然知识生产的发展以及不同生产过程之间的依存和互动。

二、人与自然的关系决定人与人的关系


如前所述,社会中的一切现实关系本质上都可以归结为人与人的关系。所谓社会是人们相互关系的总和,也正是这个道理。对于社会关系是如何形成的,人们历来存在不同的看法。一些西方古典学者认为,人类社会是人们根据某些先验的观念和原则人为组织起来的。比如法国启蒙学者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就把社会关系的形成描绘成一种基于特定观念的契约行为。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通过对于社会关系的深入研究可以发现,任何社会关系,都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合规律地形成的,也就是说都是在相对应的客观基础上产生的,而构成这些条件或基础的决定性因素便是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实际状态。也就是说,人们并不能仅凭自己的主观愿望去塑造彼此之间的关系,人类历史上之所以会在不同历史时期或不同地理区域形成不同的社会关系,根本原因不是由于人们观念的差异,而是因为他们面临不同的客观历史条件,其中最基本的决定因素,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由此可以给出一条重要的历史法则: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决定人与人的关系。

之所以说人与自然的关系决定人与人的关系,首先是因为,对于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而言,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具有不可回避和不可替代的原初性质。人们称之为社会存在的一切,包括人本身,说到底都是通过社会生产从自然界中转化而来。换句话说,人与自然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是一切社会存在的唯一源泉。也正是因为如此,人类社会中发生的一切现象和面临的所有问题,实际上都直接或间接地同人与自然的关系相联系。

其次,在人类必须从事的社会生产中,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直接决定着人们彼此间的结合方式,由此也就决定了社会关系的基本形态。正如男女有别的人类生理差异决定了必然出现包含两性、血缘和代际关系的家庭形态一样,伴随由单人操作的简单农耕工具,必然出现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而像近代出现的成千上万人分工协作集体作业的大工厂,则是人类掌握了以蒸汽机、电动机为技术基础的大机器生产手段后必然出现的现象。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结成的生产关系是整个社会关系的现实基础,其形态决定着社会的基本面貌。

还有一点也必须指出,那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总体上制约着社会内部一切存在的发展状况和内在逻辑。在人类社会中,当然不只有社会生产一种存在形式,除了生产性的基础活动外,还有一系列通过社会内部建构形成的,被称为上层建筑的存在形式,即政治的、法律的、宗教的、文学的、艺术的以及意识形态的等等活动。这些存在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其共同的特点是它们的功能或作用都是指向社会内部的各种关系,而不是直接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是说,它们与自然之间隔着社会生产活动这一底层结构。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决定人与人的关系这一法则在这里并不像在生产活动中表现的那么直接,人的主观意识在这里具有更加灵活的发挥空间。然而尽管如此,上层建筑领域的社会形态也绝不是凭空产生的空中楼阁,它们不仅只能建立在社会生产提供的物质基础之上,而且其社会功能也只能是服务于社会基础,即促进社会基础的巩固或完善,因而其实际内容以及内在的发展逻辑也必然不同程度地被其赖以建立的的社会基础所决定。换句话说,有什么样的社会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

在人类历史上,人与自然的关系呈现逐步演变和发展的状态,决定这一过程的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其一是人们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其二是人类对于自然界的认知水平。

自然地理环境通过气候条件、生态状况、资源分布等因素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产生影响,并对社会内部关系的形成和演变发挥着重要的制约作用。自然地理环境的变化通常都是由于自然或人为两方面的原因所导致,其影响或制约作用具有明显的边际约束的特点。无论是生态状况的宜居程度,或是资源状况的丰缺程度,在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都会逐渐发生改变,然而在一定范围内,这种改变对于人类生存状态的影响往往并不明显,而一旦接近临界点,情况便可能迅速恶化,并且很容易进入危机状态。从社会发展早期阶段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中,普遍都能看到受气候、资源等自然因素影响的结果,例如游牧、农耕、渔猎等民族的区域分布便可充分说明这一点。在历史记载中,一些曾经兴盛一时的早期文明,由于气候条件的变化或自然资源的耗尽而由盛转衰甚至消失的,也大有所在。在人类文明已有长足发展的今天,随着人类能够驾驭的自然力越来越大,对于环境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人类面临的环境压力不是更小了,而是更大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迫切。

人类对于自然的认知水平是人与自然相互关系中的能动性因素,对于这一关系的发展变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人们通过探索和了解自然界的奥秘,使自身对于自然界的认知不断丰富和深化,同时也使自身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随之发生改变。这种变化主要表现为人们使用的生产工具及其指向的生产对象的变化。例如,在人的自我生产中,人们逐渐学会了烹煮食物、医治疾病、避免近亲繁殖以及控制或鼓励生育等等。在物质资料生产中,人们逐步发明了越来越先进的生产工具,并且发现了日益多样化的自然资源等等。在自然知识生产中,人们逐渐懂得了运用工具实现超越感觉和思维器官的局限对自然界奥秘进行探究等等。生产手段的发展使得人类能够从自然界中索取越来越多的资源,从而使更多的社会需求得以满足。与此同时,人类对于自然界认知的发展,也促使人类更多地意识到必须在满足自身需求和保护自然生态之间建立必要的平衡。所有这些变化都不断地改变着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当然同时也就推动着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演变和发展。

人与自然的关系决定人与人的关系,虽具有客观的必然性,但其实现并非纯客观的自然过程,在这里,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如人们认知自然离不开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一样,人们在彼此结成社会关系时,同样需要主观能动作用的参与。这是因为,尽管人与自然的关系客观上要求人与人的关系应与之相适应,但实现这一要求的必要条件之一,却是人们对于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认知必须与之相符合。如何满足这一条件,从而使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适应于人与自然关系协调发展的需要,便正是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的意义所在。

在实际过程中,人们对于自然对象的认识以及对于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认识总会存在主观的局限性,人们的主观愿望、目的选择和行动规划往往会不同程度地受到这种局限性的影响,与此相联系形成的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也就难免不同程度地会违背人与自然实际关系的客观要求。然而主观意识可以自由发挥,客观结果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人们对于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主观评价如何,都必然要接受是否适应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客观标准的检验和裁判。只有能经受住这种检验的社会关系,才具有内在生命力,反之则迟早会被历史所淘汰。

三、正确认识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相互关系的社会意义


正确认识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及其联系和发展的内在规律,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搞清楚这个问题,就掌握了一把科学认识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钥匙。如前所述,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切社会形态建立的基础所在,一部人类历史,首先是一部人与自然的关系史。因此,从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历史变迁入手进行研究,无疑是理解和解释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科学方法。

人类历史无疑是浩繁复杂的。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出现之前,人类祖先就经历了上百万年漫长的发展过程,凭借考古得到的各种线索,今天的人们可以了解到人类在这一过程中的大致生存状态。在长达数千年有文字记载的人类文明史中,先人们为今天的人们留下了大量可供考察的历史信息,其中既有各种文字资料,也有各种真实物品。人们从中可以回过头去窥视到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人类社会的历史图景。然而对于纷繁复杂的社会历史,如何看待其中的历史线索、演化脉络和发展规律,人们的观点由于历史观的差异而大相径庭。需要在此强调的是,历史研究的确是一门复杂的学问,但只要把握住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贯穿古今的红线,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决定人与人的关系这一客观历史规律,复杂的历史过程就会变得较为清晰,某种社会现象为何会发生或不同历史阶段为何会更替等等问题也就容易理解了。

基于这一研究方法,固然需要注重对于主要历史脉络的把握,但同样重要的是坚持多视角和全面性原则,避免落进盲人摸象似的认知误区。为此,就需要对不同历史时期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全面的考察,通过综合的分析研究揭示出其内在的联系和发展规律。

正确认识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及其联系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对于解决当今人类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综观当今世界,贫困问题、环境问题、人口问题是人类面临的三大世纪性挑战。这三大问题都是既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同时也表现为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并且都与三种社会生产过程存在着直接和密切的关系。

所谓贫困问题,其直接的表现就是人们之间普遍存在的贫富两极分化现象。人们之所以要从事社会生产,当然是为了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人们对于生产成果获得的多寡不同就造成了贫富不均的社会现象。在以往很长的历史过程中,人类掌握的社会生产力并不足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实际需要,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贫困曾是一种必然的社会现象。随着人类社会普遍进入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获得巨大提升,许多领域中生产过剩的现象开始出现,时至今日,社会生产实际上已有充分能力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贫困的问题理应逐步得到解决,然而现实却是贫困现象依然普遍存在,许多情况下甚至越演越烈。其根源在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社会生产,其直接目的并不是满足社会需求,而是异化成了追逐利润,而追逐利润的结果,就是一边是财富的不断增长,一边是贫富的两极分化。这种情况表明,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同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已经严重地不相适应。要解决这个问题,固然可以期待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但推动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也同样势在必行。

所谓环境问题,乃是指伴随经济发展出现的生态破坏、资源短缺、气候异常、生物多样性缺失等一系列问题。人类生存、社会发展是不间断地新陈代谢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获取和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又要不断将大量代谢物排放回大自然,这就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的矛盾。自然界的运行有其自在的规律,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自然资源的分布和自然生态的承受力虽然都有一定的限度,但在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压力达到一定程度之前,事情并不一定立刻呈现出破坏性后果。而当社会发展达到一定阶段,消极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就会不可避免地凸现出来。如今,环境问题在世界各国均已造成了严重困扰,能否成功地予以解决,小则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国家能否实现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大则关系到人类社会整体的兴衰存亡。

所谓人口问题,主要指由全球的资源状况和社会生产发展不平衡带来的人口数量过剩、年龄老化、结构失衡、质量失调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就业、养老、社保、医疗、教育等社会民生问题。人的自我生产是人与大自然之间最为基本的连接形式,但其实现过程并不只是一个自发完成的自然生理过程,其中还包含多方面的社会性因素,例如家庭关系、两性关系、生殖技术、医疗卫生、消费水平、教育水平等等。而作为人口问题具体表现的人口数量、质量、结构等状况,则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近几十年来,由于人口的增长逐渐接近地球自然生态现有平衡机制的上限,以及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老龄化现象加重等多种原因,人口问题带来的社会压力日益加大。未来几十年间,如何使世界人口的总体数量、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和自然环境状况保持相互协调,是人类面临的严重挑战。

当代人类面临的上述三大问题,从不同侧面反映出了人与自然关系现状中的矛盾冲突,其中的具体原因,既有人们的社会需求与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之间的失调,也有自然界的实际潜力与人的驾驭能力之间的不相匹配,同时,人们的社会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之间不相适应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有必要向自然界寻求答案。这是因为,相对于自然界,人类社会毕竟还是十分有限的存在,用长远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人类目前能够驾驭的自然力或许只能用微不足道来形容。大自然中原本就充满着千变万化、相生相克、一物降一物的客观规律,如果人类对于周围的自然,包括对于作为特殊生物体的人类自身有更多的了解,人类与自然界之间存在的许多现实问题必定会有更多的解决办法。在人类历史上,当某些领域遭遇发展瓶颈时,由于科学技术出现跨越性发展,原有的问题迎刃而解的先例并不少见。因此可以确信,充分发挥自然知识生产的社会功能,加强科学技术研究,致力于提高人类驾驭自然规律的能力,对于人类成功应对当今面临的世纪性挑战,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科学技术领域的任何突破在成为现实之前都只是一种可能性,何时取得突破或突破的程度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而人类面临的现实问题逐步发展则是一种必然。所以人类不能将寻求科学技术突破作为解决有关问题的唯一途径,必须在积极寻求技术突破的同时,立足于已有的科技水平和生产能力,顺应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通过调整和变革社会关系,消除导致利益分裂、资源浪费、经济动荡的社会弊端,使有关的社会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或解决。在这一方面,人类无疑能做很多的事情。

总之,对于人类社会来说,其未来并不取决于人们自己的主观愿望,从根本上说,这只能取决于人类与自然界相互关系发展的结果。人类可以不断地探索自然界的奥秘,可以更多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规律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服务,但人类决不能只是一味地从自然界中索取,同时也必须学会与大自然友好相处、和谐共生。只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发展的基础上,人类才能赢得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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