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子铺(格子铺和商铺的区别)

格子铺?最近有很多热心观众对这个问题充满疑问。还有其他网友想知道格子铺和商铺的区别。对此,武陵观察网整理了相关的教程,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29日下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楼的审判大厅,一场涉及数百名业主的判决正在直播,当法官读完判决书后,大批参与旁听的业主们围在审判长的面前久久不愿离去:即使审判长再三表示该判决是经审委会讨论并考虑广大业主的实际情况后作出的,许多业主还是意难平:他们所期望的收租之路还很漫长。

这是当年格子铺泛滥之后的一群典型受害者,他们每人投入了数十万、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身家,在经过10年的等待之后,好不容易盼来盘活的希望,却还是收租无期。

格子铺改成酒店租金却没了

业主代表梁小姐一直是此次集体诉讼的领头人。她告诉记者,把大家坑进去的物业是位于广州万福路的亚太精品市场,因为靠近北京路,2009年推出时曾创下一个月内七百多个档口被一抢而空的纪录,但三年免租期一过,商家都撤场了,业主们才发现,开发商其实在商铺一卖完就走人了,根本就没想做好。广大业主只能辛苦找人盘活,先是费了老大劲把不干事的原物管公司换掉,引进一家号称能盘活物业的广州市景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但没想到这家公司并无实力,一直不能按约给业主租金,又把物业转手给了一个叫林亮平的老板做酒店。业委会筹备组花了很多心力去帮助酒店入驻,现在酒店搞好了,却又说和业主没有关系,因为它是和景东公司签约的,业主们就一直没有收到租金。在多次投诉交涉无效后,数百业主决定集体起诉景东物业公司及林亮平和他的酒店。

当年的亚太精品市场一烂就是十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被告之所以不缴租,主要原因是声称业主不配合办理租赁合同的备案,导致酒店无法营业,因此向原告提起反诉。但在起诉书中,业主们认为,被告长期拖欠原告等500多户业主的租金,未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并经多次催告仍未支付,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其已构成根本违约。在合同签订后,原告协助被告办理了一年的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后因为双方就租赁税问题产生争议,被告不愿意依约承担相关税费,且被告存在上述未按时交租等大量违约行为,原告以为被告已丧失信誉、不具备履约能力,在未实际收到被告支付的租金的情况下,强迫原告去办理备案不仅不符合公平原则,即出租人未取得收益还要额外支出费用,承租人无需任何成本即可占有使用商铺,而且也与先收租,后基于租金标准计税的行业习惯背道而驰。故原告在未收到租金的情况下未去办理合同备案实属无奈之举,是合乎情理的。

业主陷入备案困境

现在格子铺改成了酒店,业主们却收租无门

越秀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办理开业其他相关手续的必要条件,故被告要求原告配合其办理涉讼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符合合同的约定,也是原、被告双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原告以被告拖欠租金,构成根本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理据不足。但鉴于涉讼房屋已实际交付被告使用,依公平合理原则,上述手续办理之前的租金可按合同约定标准的一半计付。因此法院判决:原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景东办理租赁备案;被告景东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所欠业主的租金,从2020年6月24日至备案之日止的租金按1/2支付给委托律师起诉的业主。

记者在判决现场看到,业主们感到困惑的是,按照判决,如果他们依约为景东办理租赁备案,之后景东须按照法院判决全额支付租金,但景东实际上已经是个空壳公司,无能力支付租金,这时候业主利益还是得不到保障,而酒店又不愿直接与业主签约,这样就陷入了备案困境,他们希望政府能协助解决。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广东省内与格子铺相关的判决仅公开的就有786宗。广东财经大学商贸流通研究院院长、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会长王先庆教授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格子铺困境是全国性的历史遗留问题,随着电商发展,格子铺转型是大势所趋,这需要各方的努力。

【图文记者】项仙君

【作者】 项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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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2条)

  • 潘蚁
    宜昌华祥商业中心与红星美凯龙害业主十年售后返租了,头三年免费,后7年6年未给租金,但铺子还是在用!就是说没钱,收到的租金不知转移哪里去了!害得几干业主苦不堪言!格子铺害死人
  • 巢啪
    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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